在线教育企业应担负更大社会责任
2023年自考怎么样可以加快拿证速度?
把制度自信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教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关于公布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2023年自学考试常见咨询问题
广东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致参加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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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处在整顿规范中的教育培训行业迎来了一大利好——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在线教育定位为“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对此,业内一片叫好。
在线教育行业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它较便利地满足了学生、家长对优质教育的渴望;另一方面,同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一样,在线教育经常跟超纲超前教学、资质不全的黑学校等负面新闻联系在一起,教学过程可能拔苗助长,让被迫卷入的家长和学生们又爱又恨。
目前,我国已经有多种在线教育兴起,既有综合类的,也有辅导工具类的,还有语言类的。《2018年度中国在线教育市场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约为3134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45.02%,在线用户规模也从2017年的1.44亿人增长至2018年的2亿人。时至今日,几乎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都有线上线下课程,教育培训已很难明确区分线上线下。在某种程度上说,在线教育市场不再是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而是怎么管理的问题。随着主管部门对在线教育的管理思路逐渐清晰,各项在线教育政策逐步落地,合规化成为在线教育平台的重要“课题”。获得官方认可的在线教育平台,不仅在融资、上市等方面有优势,也将在未来的行业洗牌中获得更大主动权。
资本市场看在线教育企业,甚至在线教育企业看自己,往往只看到商业模式,怎么补贴、怎么获客、怎么收费、怎么赚钱。实际上,在线教育企业因为其易复制、成本低、传输远等特性,完全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也理应具有更大的社会担当。多年来,受经济、地域等因素限制,我国不同地区间存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匀、教育结构不统一等问题,不同地区教育水平差距较大。而“互联网+教育”恰恰能够弥合课桌间的教育鸿沟,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此前,教育部已经积极打造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让“电视机老师”走进了边远山区的教室。学而思的母公司好未来,也把自己的人工智能老师送进了宁夏乡村学校的课堂。随着5G商用的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还可以在在线教育领域获得更大规模应用。
如果在线教育机构能看到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以及随之伴生的社会责任,将会获得更多人的认可,能够打开更大市场空间。比如,可以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发英语、数学及音、体、美等在线教育资源,补齐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可以加强智能教学助手、人工智能(AI)教师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推动教育模式变革,甚至还可以针对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研发课程包、课件包和资源包,建设一批专项共建共享课程。对此,《意见》提出各地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将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作为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线教育机构应以更大的社会责任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教育服务,增加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丰富现代学习方式,将会成为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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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熟悉自考政策,少做无用功
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最怕的不是不够努力,而是努力做了无用功。自考是一件需要长期去做,去坚持的事情,做了无用功是很打击考生积极性的,折腾几次很可能就没下文了。
一定要熟悉最新的自考政策,了解近几年的自考政策趋势。比如选专业,有社会需求度高的热门专业,也有高危专业,考出来实用性低。还有些专业在本省是不开考的,选专业之前就需要了解本省的考试计划,和专业所用的教材大纲,在官方网站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会公布。
在报考之间,吃透自考政策很重要。如果不知道在哪里查看最新政策和报考时间,建议可以考虑找专业老师帮忙,每次的报名、报考、查询成绩、考试重点资料等等,都有专门的老师提供帮助,就很方便。
02 想最快速度通过考试,学会搭配报考科目
想快速通过自考,明确考期和报考科目也是很重要的。广东省有部分专业一年考3次,分别是1、4、10月。
一般专业会有12~18个科目左右,合理安排报考,在每门都通过的情况下,有的同学3~4个考期可以考完,也就是 1.5 到 2 年。
想从易到难报考的同学,第一次报考建议优先公共课,比如思修、马克思、近代史,这3个科目难度低、通过率高。第二次报考可以考虑专业课和学位课(有的专业没有),选择报考3门基础+ 1门学位课,或者可以挑战一下2门学位+ 2门基础课 。第三次报考可以选择2学位+2基础,第四次报考剩下的课程。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最快四个考期就可以拿到证书了。也有的同学担心自己的热情会随着时间逐渐灭掉,这个过程可以反着来,从难到简,先从学位课开始报考。
03 懂得拿分诀窍,省时省力轻松过
自考60分的及格线,你不需要把所有知识点都吃透,我们重点拿分就好,如果需要拿学位证的同学,那就需要更加努力一点哦,因为拿学位证的条件之一课程平均70分(具体以主考院校规定为准)。
考试题型主要分为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要合理分配自己的得分点。
① 选择题,大概30分左右。这是保障及格分数的基础,也是最好拿的分数。书里的知识记个大概就能拿分,答题时不确定的用排除法,最后从可能的里面选一个;
② 名词解释题,尽可能按照书里原话写;
③ 简答题,10分左右。对于考察的知识点,按照1.2.3.4的书写形式进行书写,可以只写重点,言简意赅;
④ 论述题,重点题,一般每一道题都在7-15分。一定要记住,把考到的知识点都要写上,不要嫌多。
*(不同专业选择题占比不同,题型不同,供参考) 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方法的,有些时候,找对方法甚至比努力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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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的评判标准:智力标准;情绪标准;意志标准;社会适应标准;理想的我与现实的我基本相符;心理活动应符合年龄、性别特点;人格健全;在不违背大家利益的前提下,有限度发挥自己的个性特征;在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和法规的情况下,对个人的基本需求能作恰当的满足。
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阐释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和直属机关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强调教育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力以赴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注重突出教育系统特色,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分层分类开展,实现学习全覆盖。党组成员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自学,广泛联学,原原本本精读全会文件,从内在规律、实践效果、总体设计、改革突破口以及自身认识短板上着力,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同时结合分管领域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与分管司局和直属单位开展联学,交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
辅导报告、集体研讨、讲党课、学习笔谈……教育部直属机关的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报刊撰写学习笔谈文章,4000余名青年党员依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举办年轻干部学习论坛,深化学习效果。
教育部各直属高校充分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党员,充分把握“时与势”“破与立”“总与分”“根与叶”的关系,发挥高校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平台优势,推出一批研究阐释全会精神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明晰时代方位上取得新成效。
学习全会精神,目的是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在高校社科界召开的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座谈会上,来自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要勇担责任和使命,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上不动摇,在加强制度理论研究上出成效,在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教学科研育人全过程上见行动,在推动中国学术走出去上提速度,在提升科研治理能力上求突破,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效能。(本报记者 柴如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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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函〔2022〕9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4、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4月15、16日;10月28、29日。
(二)课程安排: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
其中,《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22〕8号)中限期停考专业顺延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安排在4月考试。
二、教材情况及命题原则
(一)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3。
(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4184)4门课程预计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纲、教材(附件3备注列)。如有变化,另文通知。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将把从考试之日起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课程,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二)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导致考试安排调整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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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自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2.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毕业;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3.如何理解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 个人自学是考生所开展的自主学习活动,其途径多种多样。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可以自己读书学习,也可以参加各类教育机构组织的课程学习。 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面授、函授、网络等多种形式,为考生创造学习条件,对其所选课程进行教学、辅导或培训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协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课程内容,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培养要求。 国家考试是指自学考试作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省级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与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自学考试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和省级命题课程两类。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或指定的命题中心组织命题的课程,省级命题课程指在本省范围内使用并由本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或省际间联合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还是省级命题课程,均属自学考试国家考试课程。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二、专业设置 4.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专业查询。或在公告栏内查询《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简表》。 5.如何理解专业停考与过渡期?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可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全国考委要求、已开考专业的社会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的停考工作会按正常程序进行,在充分考虑了考生权益的基础上,提前公布并设置必要合理的过渡期。停考专业详情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停考”)。
三、主考学校 6.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什么?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并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专业和课程等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 7.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主考学校? 可在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主考院校查询。亦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文件(建议使用关键词“主考学校”)。
四、考试安排与使用教材 8.如何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中笔试课程的考试安排?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开考3次,分别为1月、4月、10月。广东省自考办将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各专业开考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9.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笔试)如何安排? 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简称国考课)和省级命题课程(简称省考课)两类构成,其中国考课考试时间由全国考办安排,省考课由广东省自考办安排。根据全国考办相关规定,国考课只安排在4月和10月开考,各省不得另行安排。省考课根据广东省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至每年的1月、4月、10月。 10.广东省自学考试各门课程(笔试)的教材如何选择与购买? 广东省考办每年公布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附件中,会列明各门课程的使用教材。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均为公开出版物,考生可通过各类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购买。
五、学位授予 11.自学考试是否可以授予学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12.如何授予学位? 我省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高校为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人员,建议在报名或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前,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六、报名报考 13.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52元;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150元;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270元。 14.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15.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公布。 16.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一般情况下,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的,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 17.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18.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19.忘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带的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 20.如何变更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绑定的手机号码? 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解绑手机后重新绑定。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自行解绑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解绑后再自行绑定手机号码。 21.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如何报考?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应按相关主考学校公布的实践考核要求报考,如有疑问的,直接向相应主考学校咨询。 22.报考时重复缴费,能否退回考试费用? 自学考试报考过程中,考生如重复缴费的,重复缴费部分待银行核对后将通过原缴费途径退回。 23.如果无法参加本次自学考试,是否记入诚信档案? 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规定。 2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25.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开考安排汇总和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1号),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26.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27.自学考试在线报名失败的,如何正式报名? 考生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在线进行正式报名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早到当地市自考办(或其指定途径)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28.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总共多少位? 自学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码总共12位。考生完成报名后,应牢记准考证号码。 29.每次报考自学考试课程时,能否选择两个考区同时报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期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 30.报考自学考试时,已经确认的课程还能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31.报考自学考试时,已保存但未确认的报考信息能够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32.如何确认自学考试报考缴费是否成功? 报考自学考试时,完成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 33.能否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34.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需要提前多久到达考点?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在考试前1小时抵达考点,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再提前的,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地考办发布的信息提前达到,并按照考点要求有序等候进入考点。 35.参加自学考试时,多门课程在不同的考点,如何应考? 考生应在考试前提前熟悉、规划好应考路线,避免考试迟到。 36.考试时,最早可以在什么时候交卷? 根据考场规则,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可以交卷。 37.自学考试迟到多久不能参加考试?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8.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携带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不得带入考场。 39.自学考试能否自己携带草稿纸?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 40.自学考试哪些课程不能使用计算器? 考生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了解详细规定。 41.如何查询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 考生本人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历次考试的诚信报考档案。 42.如何申请诚信报考档案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 43.能否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参加自学考试? 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4.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着装问题?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45.违规处理文书将如何送达?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 46.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自学考试专业? 可以。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可按照自身需求报考适合的专业、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等相关毕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47.某专业已经停考,但该专业部分课程在其他专业仍开考,考生能否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停考专业的文件规定执行,只要在规定的停办毕业截止时间前取得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48.自学考试如何选报合适的专业? 考生可根据广东省自考办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等情况,结合自身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选择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49.自学考试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有什么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报名时可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适合专业,如需跨专业报考不需要再次进行报名,只需选择另一专业的课程继续报考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学分计入个人考籍档案。 50.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官方渠道有哪些?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级市招生考试的官方网站,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官网。 51.考点所在地市发布的自考防疫要求与省考办发布的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不一致怎么办? 省考办对当次考试组考防疫提出基本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须按考点属地防疫政策要求执行,请考生留意考点属地的最新防疫要求。 52.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是否退还考生? 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考生无需申请。
七、免考 53.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使用结业的合格成绩办理专科层次课程的免考。 54.如何办理凭前置学历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的,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是从原毕业学校复印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55.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在哪里办理前置学历免考申请手续? 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须到当地县(区)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56.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此类免考的等级证书包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和西班牙外语水平考试(DELE)的相关等级证书,以及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此类证书的免考课程规定,详见相应专业的考试计划说明)。 57.如何办理凭等级证书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的证书免考申请功能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对证书进行核验。如核验通过则无需现场办理免考手续;如核验不通过,则按规定到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58.考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但课程名称有差异,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层次符合免考规定。若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但课程名称有差异,申请免考时,需提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课程内容鉴定意见,并附原课程的教学大纲,到市考办办理免考手续,最终结果以省考办的审核结果为准。 59.考生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或选考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由于学历层次不同,对同一名称的课程学习、考试要求不同,所以专科层次的课程成绩只能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专科层次的课程(包括专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及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 60.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在系统未查到自学考试课程00018、00019的免考成绩,怎么回事?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我省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的自考生将自动获得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成绩,但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法自动获得此两门课程成绩,需办理免考手续:(1)在外省考取的证书;(2)2008年上半年或之前获得的证书;(3)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考NCRE时登记的信息不符;(4)持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5)先获得NCRE证书后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 61.申请了部分自学考试课程的免考,对申请学士学位有影响吗? 考生申请了免考并且审核通过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记为“免考”,不记录具体分数。关于申请学位的规定,请直接咨询相应主考学校。 62.专科未毕业学生,能否用专科的成绩办理免考? 考生申请免考必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未毕业,不能用就读专科期间的成绩办理免考。
八、转考 63.考生想把成绩转出外省(转入广东省),通过什么途径办理手续? (1)网上办理。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转出外省或外省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考生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4.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5.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4)考生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5)需现场办理转考手续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7)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66.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如转入课程在我省无对应课程(含代码)的,不予转入。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67.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提交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3)需现场办理手续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县(区)考办收集并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68.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1)网上办理。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69.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到广东后,需要转回原转出省或转往其他省,如何办理? 考生须先按规定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70.自学考试考籍档案已转出外省,需要转回广东,如何办理? 考生需自行联系外省考办,按外省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将考籍档案退回广东省,再按照广东省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71.参加自学考试的过程中,想转考其他专业,如何办理手续? 考生如需从A专业转考B专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取得B专业的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即可。 72.转出凭证在哪里开具? 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后,由县(区)考办开具转出凭证。
九、毕业 73.在广东省,能否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地市参加自学考试或者申请毕业? 在广东省内,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后,可以在各地市报考自学考试开考的课程或申请毕业。 74.考生已达到自学考试专科、本科专业的毕业条件,可否同时办理专科、本科专业的毕业手续? 可以。详情可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办理毕业的公告。 75.如何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中旬,下半年为12月中旬。详细规定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76.如何办理学历证明? 考生办理当次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等情况要求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申请办理。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相关证明。 77.遗失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补办吗?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如省考办审核通过,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78.遗失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可以补办吗?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原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章。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7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及领取时间,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考办领取。 79.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符合本专业的顶替规定,需要办理顶替手续吗? 符合我省专业计划调整文件规定的课程,考生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在申请毕业时,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选择该专业相应的顶替关系,系统会自动进行课程顶替。 80.专业计划经过多次调整,顶替关系较多,如何判断能否毕业? 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入“毕业预测”栏目,按要求设置好相应的条件,即可进行毕业预测,如对系统默认的顶替关系有异议,可自行在系统选择顶替关系再重新进行毕业预测。 81.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是否影响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符合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毕业。 82.考生取得A主考学校的毕业论文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能否选择同一专业的B主考学校毕业? 不可以。实践考核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必须在考生申请毕业的主考学校完成,并取得合格成绩。 83.党校大专毕业生,能否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84.考生已经取得自学考试的某专业毕业证,现想报考其他专业,需要办理新准考证吗? 考生可以使用原来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无需再办新准考证。 85.已用于办理过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能否继续使用办理其他专业毕业?需要办理免考手续吗? 已用于办理过自学考试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可继续使用办理其他自学考试的专业毕业,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86.考生在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是15位的,如果不办理升级为18位,对毕业有影响吗?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为15位,对办理毕业手续没影响,毕业证书上记录15位身份证号码;如果需要使用18位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毕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87.学历证明申请表要求单位盖章,待业人员如何办理?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个人申请表。 88.系统中前置学历登记信息的不同审核状态,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审核状态的具体含义如下: (1)省初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考办复审。 (2)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 (3)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态下,考生可以如实修改相关信息。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看不通过的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态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 (4) 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可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内容。 (5)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 89.考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为什么有的人提交后会自动查验通过,有的人却显示“未查验”?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对接,考生提交前置学历认证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对学历证书进行验证。如考生所填毕业专业名称等相关信息与学信网注册的信息完全相同,系统将自动查验通过,并显示“省复审属实”状态。如验证不通过,则显示“未查验”,转入人工审核流程,1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结果。 90.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能否申请当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亦无需向省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 注意:此类考生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须于7月3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91.本科结业能否作为前置学历? 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用于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92.考生专科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前置学历时,应该填写哪个信息? 考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按照本人专科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须提交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93.考生专科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件号,无法在系统成功提交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怎么办? 请携带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及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 94.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系统要求填写16位在线验证码,可是考生只有12位验证码,怎么办? 考生须在12位验证码后面补充4个“0”。 95.前置学历是非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错选自考类型,会影响毕业吗? 不会。 96.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能否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97.毕业申请是什么时间?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98.毕业申请时,考生可否更换毕业照片? 可以。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99.何时采集毕业证照?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时,按系统提示同步完成。 100.如何采集毕业证照? 详情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101.采集毕业证照有什么要求? 详情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102.已毕业考生,可以更换毕业证照吗? 凡已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不能更换照片。 103.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没有显示本人照片,怎么办?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或地市考办办理补照片的相关手续。 104.国外学历可以作为前置学历吗? 考生如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用于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前置学历。
十、其他 105.如何办理成绩证明? 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办理成绩证明。 106.考生需要英文成绩单,该如何办理? 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名称的英文规范,所以省考办只能提供中文版自学考试成绩单。如用人单位需核实该成绩单的真实性,可凭成绩单上的在线验证码在指定网站(http://www.eeagd.edu.cn/selfec/)查验真伪,亦可来函来电向省考办核查相关情况。考生如需翻译自学考试成绩单,可咨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公证部门办理。 107.自学考试卡片式准考证现在还可以使用吗? 广东省从2018年10月起不再统一制作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 108.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否继续有效? 考生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具体规定可参阅相应专业的计划调整文件。 109.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时间较长,以前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是否有效? 目前在广东省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均有效。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课程合格成绩,如发现有错漏的,可按规定办理历史成绩更正手续。 110.考生参加同一门课程考试两次(或以上),且都取得合格成绩,系统中记录哪个分数? 考生取得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原则上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高分成绩。 111.哪里可以找到各地市考办和各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 各地市考办、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公告。如有变更,以各单位公布为准。 112.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是什么?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 113.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是什么? 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 114.2002年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信网上没有学历注册信息,怎么办?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按照相关指引申请学历认证。如需帮助,请咨询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37626800)。 115.考生遗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到哪里办理毕业证明书?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1)网上办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2)现场办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相关手续。 116.考生需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怎么办理? (1)网上办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现场办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相关手续。 117.如何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非重要信息可通过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直接修改;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如需变更,可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信息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其中,(1)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的,可直接在该系统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核验;(2)办理姓名、身份证件信息更正的,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118.考生能否更换系统中采集的报名照片? 考生的报名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照片头像模糊、本人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等情况,确需更换照片的,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提供本人与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的电子相片。 119.为什么自考生没有学籍档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120.自考如何更换报名的主考院校? 无需更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主考院校做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时选择该学校作为毕业学校(承办主考学校)。 121.2002年之前的自考毕业证书如何进行学历认证? 2002年之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如需进行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按照相关指引办理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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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健康管理息
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健康防护,考前尽量不离开考点所在地,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地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提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二、参加考试息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留意考点公布的进场时间)。考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它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同时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四)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关注公告信息
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及时知悉4月份自学考试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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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省2023年4月份将举行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实现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诚信应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需的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如发生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62833628,38627869。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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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自3月22日10:00起开通。
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我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无须重新报考,按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三、延期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即: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当次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六、考生退费受理规定
由于考试时间变更,可能会导致部分考生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延期考试,为此,我们拟对这部分考生作退费处理,请考生按以下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退费手续。
(一)退费申请时间
3月7日10:00至3月9日17:00。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不予退费。
(二)退费申请程序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报考),认真阅读并确认提交《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各地市考办对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考办核准。经省考办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考生提交《考生承诺书》后,届时将不能打印此次延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考虑。
七、关注公告信息
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通知信息,以确保考生及时知悉本次考试相关消息。
附件:《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
一直处在整顿规范中的教育培训行业迎来了一大利好——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在线教育定位为“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对此,业内一片叫好。
在线教育行业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它较便利地满足了学生、家长对优质教育的渴望;另一方面,同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一样,在线教育经常跟超纲超前教学、资质不全的黑学校等负面新闻联系在一起,教学过程可能拔苗助长,让被迫卷入的家长和学生们又爱又恨。
目前,我国已经有多种在线教育兴起,既有综合类的,也有辅导工具类的,还有语言类的。《2018年度中国在线教育市场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约为3134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45.02%,在线用户规模也从2017年的1.44亿人增长至2018年的2亿人。时至今日,几乎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都有线上线下课程,教育培训已很难明确区分线上线下。在某种程度上说,在线教育市场不再是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而是怎么管理的问题。随着主管部门对在线教育的管理思路逐渐清晰,各项在线教育政策逐步落地,合规化成为在线教育平台的重要“课题”。获得官方认可的在线教育平台,不仅在融资、上市等方面有优势,也将在未来的行业洗牌中获得更大主动权。
资本市场看在线教育企业,甚至在线教育企业看自己,往往只看到商业模式,怎么补贴、怎么获客、怎么收费、怎么赚钱。实际上,在线教育企业因为其易复制、成本低、传输远等特性,完全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也理应具有更大的社会担当。多年来,受经济、地域等因素限制,我国不同地区间存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匀、教育结构不统一等问题,不同地区教育水平差距较大。而“互联网+教育”恰恰能够弥合课桌间的教育鸿沟,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此前,教育部已经积极打造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让“电视机老师”走进了边远山区的教室。学而思的母公司好未来,也把自己的人工智能老师送进了宁夏乡村学校的课堂。随着5G商用的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还可以在在线教育领域获得更大规模应用。
如果在线教育机构能看到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以及随之伴生的社会责任,将会获得更多人的认可,能够打开更大市场空间。比如,可以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发英语、数学及音、体、美等在线教育资源,补齐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可以加强智能教学助手、人工智能(AI)教师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推动教育模式变革,甚至还可以针对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研发课程包、课件包和资源包,建设一批专项共建共享课程。对此,《意见》提出各地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将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作为教育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线教育机构应以更大的社会责任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教育服务,增加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丰富现代学习方式,将会成为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助力。
01 熟悉自考政策,少做无用功
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最怕的不是不够努力,而是努力做了无用功。自考是一件需要长期去做,去坚持的事情,做了无用功是很打击考生积极性的,折腾几次很可能就没下文了。
一定要熟悉最新的自考政策,了解近几年的自考政策趋势。比如选专业,有社会需求度高的热门专业,也有高危专业,考出来实用性低。还有些专业在本省是不开考的,选专业之前就需要了解本省的考试计划,和专业所用的教材大纲,在官方网站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会公布。
在报考之间,吃透自考政策很重要。如果不知道在哪里查看最新政策和报考时间,建议可以考虑找专业老师帮忙,每次的报名、报考、查询成绩、考试重点资料等等,都有专门的老师提供帮助,就很方便。
02 想最快速度通过考试,学会搭配报考科目
想快速通过自考,明确考期和报考科目也是很重要的。广东省有部分专业一年考3次,分别是1、4、10月。
一般专业会有12~18个科目左右,合理安排报考,在每门都通过的情况下,有的同学3~4个考期可以考完,也就是 1.5 到 2 年。
想从易到难报考的同学,第一次报考建议优先公共课,比如思修、马克思、近代史,这3个科目难度低、通过率高。第二次报考可以考虑专业课和学位课(有的专业没有),选择报考3门基础+ 1门学位课,或者可以挑战一下2门学位+ 2门基础课 。第三次报考可以选择2学位+2基础,第四次报考剩下的课程。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最快四个考期就可以拿到证书了。也有的同学担心自己的热情会随着时间逐渐灭掉,这个过程可以反着来,从难到简,先从学位课开始报考。
03 懂得拿分诀窍,省时省力轻松过
自考60分的及格线,你不需要把所有知识点都吃透,我们重点拿分就好,如果需要拿学位证的同学,那就需要更加努力一点哦,因为拿学位证的条件之一课程平均70分(具体以主考院校规定为准)。
考试题型主要分为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要合理分配自己的得分点。
① 选择题,大概30分左右。这是保障及格分数的基础,也是最好拿的分数。书里的知识记个大概就能拿分,答题时不确定的用排除法,最后从可能的里面选一个;
② 名词解释题,尽可能按照书里原话写;
③ 简答题,10分左右。对于考察的知识点,按照1.2.3.4的书写形式进行书写,可以只写重点,言简意赅;
④ 论述题,重点题,一般每一道题都在7-15分。一定要记住,把考到的知识点都要写上,不要嫌多。
*(不同专业选择题占比不同,题型不同,供参考) 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方法的,有些时候,找对方法甚至比努力更重要。
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阐释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和直属机关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强调教育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力以赴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注重突出教育系统特色,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分层分类开展,实现学习全覆盖。党组成员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自学,广泛联学,原原本本精读全会文件,从内在规律、实践效果、总体设计、改革突破口以及自身认识短板上着力,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同时结合分管领域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与分管司局和直属单位开展联学,交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
辅导报告、集体研讨、讲党课、学习笔谈……教育部直属机关的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报刊撰写学习笔谈文章,4000余名青年党员依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举办年轻干部学习论坛,深化学习效果。
教育部各直属高校充分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把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党员,充分把握“时与势”“破与立”“总与分”“根与叶”的关系,发挥高校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平台优势,推出一批研究阐释全会精神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明晰时代方位上取得新成效。
学习全会精神,目的是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在高校社科界召开的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座谈会上,来自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要勇担责任和使命,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上不动摇,在加强制度理论研究上出成效,在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教学科研育人全过程上见行动,在推动中国学术走出去上提速度,在提升科研治理能力上求突破,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效能。(本报记者 柴如瑾)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函〔2022〕9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4、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4月15、16日;10月28、29日。
(二)课程安排: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
其中,《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22〕8号)中限期停考专业顺延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安排在4月考试。
二、教材情况及命题原则
(一)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3。
(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4184)4门课程预计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纲、教材(附件3备注列)。如有变化,另文通知。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将把从考试之日起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课程,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二)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导致考试安排调整的,另行通知。
一、认识自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2.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毕业;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3.如何理解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 个人自学是考生所开展的自主学习活动,其途径多种多样。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可以自己读书学习,也可以参加各类教育机构组织的课程学习。 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面授、函授、网络等多种形式,为考生创造学习条件,对其所选课程进行教学、辅导或培训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协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课程内容,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培养要求。 国家考试是指自学考试作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省级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与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自学考试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和省级命题课程两类。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或指定的命题中心组织命题的课程,省级命题课程指在本省范围内使用并由本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或省际间联合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还是省级命题课程,均属自学考试国家考试课程。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二、专业设置 4.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专业查询。或在公告栏内查询《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简表》。 5.如何理解专业停考与过渡期?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可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全国考委要求、已开考专业的社会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的停考工作会按正常程序进行,在充分考虑了考生权益的基础上,提前公布并设置必要合理的过渡期。停考专业详情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停考”)。
三、主考学校 6.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什么?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并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专业和课程等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 7.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主考学校? 可在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主考院校查询。亦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文件(建议使用关键词“主考学校”)。
四、考试安排与使用教材 8.如何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中笔试课程的考试安排?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开考3次,分别为1月、4月、10月。广东省自考办将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各专业开考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9.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笔试)如何安排? 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简称国考课)和省级命题课程(简称省考课)两类构成,其中国考课考试时间由全国考办安排,省考课由广东省自考办安排。根据全国考办相关规定,国考课只安排在4月和10月开考,各省不得另行安排。省考课根据广东省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至每年的1月、4月、10月。 10.广东省自学考试各门课程(笔试)的教材如何选择与购买? 广东省考办每年公布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附件中,会列明各门课程的使用教材。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均为公开出版物,考生可通过各类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购买。
五、学位授予 11.自学考试是否可以授予学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12.如何授予学位? 我省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高校为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人员,建议在报名或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前,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六、报名报考 13.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52元;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150元;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270元。 14.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15.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公布。 16.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一般情况下,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的,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 17.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18.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19.忘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带的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 20.如何变更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绑定的手机号码? 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解绑手机后重新绑定。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自行解绑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解绑后再自行绑定手机号码。 21.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如何报考?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应按相关主考学校公布的实践考核要求报考,如有疑问的,直接向相应主考学校咨询。 22.报考时重复缴费,能否退回考试费用? 自学考试报考过程中,考生如重复缴费的,重复缴费部分待银行核对后将通过原缴费途径退回。 23.如果无法参加本次自学考试,是否记入诚信档案? 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规定。 2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25.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开考安排汇总和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1号),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26.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27.自学考试在线报名失败的,如何正式报名? 考生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在线进行正式报名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早到当地市自考办(或其指定途径)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28.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总共多少位? 自学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码总共12位。考生完成报名后,应牢记准考证号码。 29.每次报考自学考试课程时,能否选择两个考区同时报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期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 30.报考自学考试时,已经确认的课程还能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31.报考自学考试时,已保存但未确认的报考信息能够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32.如何确认自学考试报考缴费是否成功? 报考自学考试时,完成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 33.能否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34.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需要提前多久到达考点?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在考试前1小时抵达考点,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再提前的,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地考办发布的信息提前达到,并按照考点要求有序等候进入考点。 35.参加自学考试时,多门课程在不同的考点,如何应考? 考生应在考试前提前熟悉、规划好应考路线,避免考试迟到。 36.考试时,最早可以在什么时候交卷? 根据考场规则,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可以交卷。 37.自学考试迟到多久不能参加考试?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8.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携带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不得带入考场。 39.自学考试能否自己携带草稿纸?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 40.自学考试哪些课程不能使用计算器? 考生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了解详细规定。 41.如何查询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 考生本人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历次考试的诚信报考档案。 42.如何申请诚信报考档案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 43.能否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参加自学考试? 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4.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着装问题?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45.违规处理文书将如何送达?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 46.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自学考试专业? 可以。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可按照自身需求报考适合的专业、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等相关毕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47.某专业已经停考,但该专业部分课程在其他专业仍开考,考生能否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停考专业的文件规定执行,只要在规定的停办毕业截止时间前取得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48.自学考试如何选报合适的专业? 考生可根据广东省自考办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等情况,结合自身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选择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49.自学考试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有什么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报名时可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适合专业,如需跨专业报考不需要再次进行报名,只需选择另一专业的课程继续报考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学分计入个人考籍档案。 50.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官方渠道有哪些?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级市招生考试的官方网站,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官网。 51.考点所在地市发布的自考防疫要求与省考办发布的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不一致怎么办? 省考办对当次考试组考防疫提出基本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须按考点属地防疫政策要求执行,请考生留意考点属地的最新防疫要求。 52.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是否退还考生? 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考生无需申请。
七、免考 53.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使用结业的合格成绩办理专科层次课程的免考。 54.如何办理凭前置学历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的,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是从原毕业学校复印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55.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在哪里办理前置学历免考申请手续? 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须到当地县(区)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56.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此类免考的等级证书包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和西班牙外语水平考试(DELE)的相关等级证书,以及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此类证书的免考课程规定,详见相应专业的考试计划说明)。 57.如何办理凭等级证书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的证书免考申请功能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对证书进行核验。如核验通过则无需现场办理免考手续;如核验不通过,则按规定到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58.考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但课程名称有差异,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层次符合免考规定。若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但课程名称有差异,申请免考时,需提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课程内容鉴定意见,并附原课程的教学大纲,到市考办办理免考手续,最终结果以省考办的审核结果为准。 59.考生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或选考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由于学历层次不同,对同一名称的课程学习、考试要求不同,所以专科层次的课程成绩只能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专科层次的课程(包括专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及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 60.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在系统未查到自学考试课程00018、00019的免考成绩,怎么回事?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我省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的自考生将自动获得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成绩,但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法自动获得此两门课程成绩,需办理免考手续:(1)在外省考取的证书;(2)2008年上半年或之前获得的证书;(3)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考NCRE时登记的信息不符;(4)持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5)先获得NCRE证书后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 61.申请了部分自学考试课程的免考,对申请学士学位有影响吗? 考生申请了免考并且审核通过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记为“免考”,不记录具体分数。关于申请学位的规定,请直接咨询相应主考学校。 62.专科未毕业学生,能否用专科的成绩办理免考? 考生申请免考必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未毕业,不能用就读专科期间的成绩办理免考。
八、转考 63.考生想把成绩转出外省(转入广东省),通过什么途径办理手续? (1)网上办理。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转出外省或外省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考生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4.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5.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4)考生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5)需现场办理转考手续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7)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66.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如转入课程在我省无对应课程(含代码)的,不予转入。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67.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提交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3)需现场办理手续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县(区)考办收集并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68.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1)网上办理。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69.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到广东后,需要转回原转出省或转往其他省,如何办理? 考生须先按规定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70.自学考试考籍档案已转出外省,需要转回广东,如何办理? 考生需自行联系外省考办,按外省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将考籍档案退回广东省,再按照广东省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71.参加自学考试的过程中,想转考其他专业,如何办理手续? 考生如需从A专业转考B专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取得B专业的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即可。 72.转出凭证在哪里开具? 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后,由县(区)考办开具转出凭证。
九、毕业 73.在广东省,能否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地市参加自学考试或者申请毕业? 在广东省内,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后,可以在各地市报考自学考试开考的课程或申请毕业。 74.考生已达到自学考试专科、本科专业的毕业条件,可否同时办理专科、本科专业的毕业手续? 可以。详情可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办理毕业的公告。 75.如何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中旬,下半年为12月中旬。详细规定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76.如何办理学历证明? 考生办理当次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等情况要求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申请办理。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相关证明。 77.遗失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补办吗?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如省考办审核通过,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78.遗失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可以补办吗?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原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章。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7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及领取时间,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考办领取。 79.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符合本专业的顶替规定,需要办理顶替手续吗? 符合我省专业计划调整文件规定的课程,考生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在申请毕业时,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选择该专业相应的顶替关系,系统会自动进行课程顶替。 80.专业计划经过多次调整,顶替关系较多,如何判断能否毕业? 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入“毕业预测”栏目,按要求设置好相应的条件,即可进行毕业预测,如对系统默认的顶替关系有异议,可自行在系统选择顶替关系再重新进行毕业预测。 81.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是否影响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符合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毕业。 82.考生取得A主考学校的毕业论文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能否选择同一专业的B主考学校毕业? 不可以。实践考核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必须在考生申请毕业的主考学校完成,并取得合格成绩。 83.党校大专毕业生,能否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84.考生已经取得自学考试的某专业毕业证,现想报考其他专业,需要办理新准考证吗? 考生可以使用原来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无需再办新准考证。 85.已用于办理过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能否继续使用办理其他专业毕业?需要办理免考手续吗? 已用于办理过自学考试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可继续使用办理其他自学考试的专业毕业,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86.考生在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是15位的,如果不办理升级为18位,对毕业有影响吗?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为15位,对办理毕业手续没影响,毕业证书上记录15位身份证号码;如果需要使用18位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毕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87.学历证明申请表要求单位盖章,待业人员如何办理?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个人申请表。 88.系统中前置学历登记信息的不同审核状态,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审核状态的具体含义如下: (1)省初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考办复审。 (2)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 (3)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态下,考生可以如实修改相关信息。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看不通过的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态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 (4) 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可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内容。 (5)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 89.考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为什么有的人提交后会自动查验通过,有的人却显示“未查验”?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对接,考生提交前置学历认证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对学历证书进行验证。如考生所填毕业专业名称等相关信息与学信网注册的信息完全相同,系统将自动查验通过,并显示“省复审属实”状态。如验证不通过,则显示“未查验”,转入人工审核流程,1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结果。 90.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能否申请当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亦无需向省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 注意:此类考生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须于7月3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91.本科结业能否作为前置学历? 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用于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92.考生专科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前置学历时,应该填写哪个信息? 考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按照本人专科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须提交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93.考生专科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件号,无法在系统成功提交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怎么办? 请携带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及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 94.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系统要求填写16位在线验证码,可是考生只有12位验证码,怎么办? 考生须在12位验证码后面补充4个“0”。 95.前置学历是非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错选自考类型,会影响毕业吗? 不会。 96.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能否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97.毕业申请是什么时间?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98.毕业申请时,考生可否更换毕业照片? 可以。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99.何时采集毕业证照?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时,按系统提示同步完成。 100.如何采集毕业证照? 详情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101.采集毕业证照有什么要求? 详情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102.已毕业考生,可以更换毕业证照吗? 凡已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不能更换照片。 103.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没有显示本人照片,怎么办?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或地市考办办理补照片的相关手续。 104.国外学历可以作为前置学历吗? 考生如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用于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前置学历。
十、其他 105.如何办理成绩证明? 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办理成绩证明。 106.考生需要英文成绩单,该如何办理? 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名称的英文规范,所以省考办只能提供中文版自学考试成绩单。如用人单位需核实该成绩单的真实性,可凭成绩单上的在线验证码在指定网站(http://www.eeagd.edu.cn/selfec/)查验真伪,亦可来函来电向省考办核查相关情况。考生如需翻译自学考试成绩单,可咨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公证部门办理。 107.自学考试卡片式准考证现在还可以使用吗? 广东省从2018年10月起不再统一制作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 108.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否继续有效? 考生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具体规定可参阅相应专业的计划调整文件。 109.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时间较长,以前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是否有效? 目前在广东省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均有效。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课程合格成绩,如发现有错漏的,可按规定办理历史成绩更正手续。 110.考生参加同一门课程考试两次(或以上),且都取得合格成绩,系统中记录哪个分数? 考生取得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原则上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高分成绩。 111.哪里可以找到各地市考办和各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 各地市考办、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公告。如有变更,以各单位公布为准。 112.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是什么?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 113.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是什么? 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 114.2002年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信网上没有学历注册信息,怎么办?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按照相关指引申请学历认证。如需帮助,请咨询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37626800)。 115.考生遗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到哪里办理毕业证明书?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1)网上办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2)现场办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相关手续。 116.考生需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怎么办理? (1)网上办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现场办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相关手续。 117.如何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非重要信息可通过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直接修改;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如需变更,可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信息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其中,(1)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的,可直接在该系统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核验;(2)办理姓名、身份证件信息更正的,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118.考生能否更换系统中采集的报名照片? 考生的报名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照片头像模糊、本人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等情况,确需更换照片的,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提供本人与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的电子相片。 119.为什么自考生没有学籍档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120.自考如何更换报名的主考院校? 无需更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主考院校做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时选择该学校作为毕业学校(承办主考学校)。 121.2002年之前的自考毕业证书如何进行学历认证? 2002年之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如需进行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按照相关指引办理认证手续。
为做好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健康管理息
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健康防护,考前尽量不离开考点所在地,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地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提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二、参加考试息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留意考点公布的进场时间)。考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它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同时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四)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三、关注公告信息
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及时知悉4月份自学考试相关消息。
各位考生:
我省2023年4月份将举行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实现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诚信应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需的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如发生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62833628,38627869。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我省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自3月22日10:00起开通。
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我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考生无须重新报考,按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区参加考试。
三、延期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即: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当次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六、考生退费受理规定
由于考试时间变更,可能会导致部分考生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延期考试,为此,我们拟对这部分考生作退费处理,请考生按以下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退费手续。
(一)退费申请时间
3月7日10:00至3月9日17:00。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不予退费。
(二)退费申请程序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报考),认真阅读并确认提交《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各地市考办对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考办核准。经省考办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考生提交《考生承诺书》后,届时将不能打印此次延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考虑。
七、关注公告信息
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通知信息,以确保考生及时知悉本次考试相关消息。
附件:《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